本字幕由酷狗AI语音识别技术生成
我们再看
这个
六月二条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
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想有任何权利的义务
但是法律内有规定的出外
这一条和
合同法第一五零条相比呢
他
有一个
文字的一个调整
主要就是对
这样一个权利瑕疵担保的条文
在合同法的时候是说要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
那么我们在民法点的这个六一二条
改成了
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
这个钱
是
符合
更加符合我们之前讲的物权和债权两分的一个
一个原则
一个原则
啊
出卖人的这个权利瑕疵担保的义务呢他主要包括第一个出卖人对出卖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他需对标的物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啊
第二个出卖人应当保证
物上不存在他人可以主动的权利比如抵押权
或者租赁权
因为租赁权比较特殊
第三个
出卖人
我们说特殊是他虽然是债权
但是他具有某种对抗性
第三个
出卖人
应
当
保
证
标定没有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这就是常见的
权利瑕疵担保的义务
我们接下来看
民法点六百一十三
百受人定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
出卖人
不承担
前条规定的义务
合同法的第
一百五十一
是这一条的来源然后有
纤微的文字调整
纤为的文字调整
那么这一条的规定呢
也是
符合
符合常理的
因为你买的时候就知道这样一个状态了所以你到时候就不能
就此来提出主张了
但是
这里面
需要的是说
一旦发生
纠纷一旦发生纠纷
谁
对
这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就是买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承担
证明责任呢
我今天
讲的所有的这样一个证明责任
都是指结果意义的证明责任就是说
这个事情说不清楚谁要承担责任
那么应当说是由出卖人
对买受人
在定利合同时
明知
标定物的权利
存在缺陷
承担举证责任
那么我们看
民法点的六百一十四条
买受人有确切证据
证明
第三人对标的物享有权利的
可以终止
支付
相应的价款
但
出卖人提供
适当担保的出外
这一条它是来源于
合同法的第一五十二条
买受人
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
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
终止相应的价款
但
适当担保的除外
首先这里面是要有
确确的
确切的证据
那也就是应当是
买受人就此承担举证的证明的责任
第二个
只能够
终止
与标的物受影响的程度
相
应的
价款
因为有可能
它对标的物的只是一个部分权利的主张
第三个
本质上
它应当
是一个
这个
权利
它本质上是
我们过去说合同法的总则
现在说合同编的通则
里面所规定的
不完抗辩权
在
买卖合同中的一种特殊形式
这样来理解
再看
民法点的六百一十五条
出卖人
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
来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的说明的
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还说明的质量要求
来源于合同法的第一百五十三
说明这一条的规定很完备
没有任何变化
它也很必要
所以还是沿用到了这个
民法点当中
这里面就是说
在食物当中
一旦进融诉讼
那么就需要
去
买受人肯定是买术人提出这个主张嘛
那么就需要
买受人来
证明说
这个
买卖的这个标的物有哪一些
是
和
出卖人提供的
质量的说明不匹配的
那么也就是一般会有产品说明书
产品宣传册
产品标签
包装标识
双方确认的技术标准
甚至
出卖人
网
站的
宣传资料
都有可能视为
当事人对标的物质量要求的一种约定
我们再看民法点六百一六条
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依据本法
第一百
一审条的规定仍然不能确定的
适用本法
第
五一要条第一项的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五四条
这个条文
基本相比是没有变化的
我们看看就是
合同法第五一
民法点第五一零和五百一十一其实说的就是我们刚刚
反复讲过的
不管在期限问题上还是地点问题上
那么首先都是先走协议补充
协议补充不成的看合同相关
字据
或者是交易习惯
最后在兜底在兜底
当然这里面需要提示大家的就是所有提示到交易习惯的
大家一定要注意就是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当中
对于
交易习惯
它有一个界定
它并不是我们通常
不仅仅局限于
我们通常所认知的这样一个地域性的
或者行业性的
这样一种或者全社会的这样一种习惯
他有的时候
他把它扩大解设
就是
啊
只是单纯的
现在发
现在进行交易的
具体的张三和拟四
他们
之前的很多次交易
啊
有那么几次
都是按照这个来进行的
那么他们之后
进行同类的交易的时候
在没有其他的变化的因素的情况下
可以把他们之前几次的交易
视为他们之后的交易的什么
交易习惯
啊这就是交易习惯的一个
扩大化的解释
我们再看
民法点的
六一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目不符合质量要求的
买收人可以依据本法第
五
八二
到
五八十四条的规定
请求承担
违约责任
那么跟合同法的幺五五条相比呢有一些文字的调整因为相应的原因法调
被原引的法条发生的一些位置
和这个调文序划的变化以及内容回调
其实
也就是要先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然后采取一些补充措施
这些补救措施在
合同法和民法典当中都有规定修理重做更换退货减价等等
然后
还有的
不足的
那么
就继续是这个
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
民法点的定六一十八条说当事人约定减轻
或者免除
出卖人对标的物
瑕疵承担的责任
因
出卖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不告知
买受人标的物瑕疵的
出卖人无权
主张
减轻
或者
免除责任
这一条
它是
对
买卖解释的三十二条进行的一个调整然后吸收进的民法点
这样的一种
减免特约
它
违背了我们称之为民法当中帝王调款的
诚信原则
所以呢
对这样的一个
特别约定的
那么
从买卖解释的三十二条到现在民法典的六百一十八条
都是予以否定的
予以否定
再看民法点的
六百一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
交付标的物
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依照本法五一十零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
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
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
且
有利于保护
资源
保护生态环境的一个包装方式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说
这个
前面
这个
规定都是一样的
就是后面多了一个
有利于节约资源
保护生态环境的一个
包装方式
这这一点其实在民法点
这次修订修订当中
有多处
体现这样一个原则
这个原则就是我们这一次民法点的一个特别大的一个特色
就是绿色原则
环保原则
绿色原则环保原则
这个
我想大家都不会有什么意义